新生嬰兒獎勵金


概說
- 為鼓勵市民生育嬰兒,政府會向合資格的父母,就每名於2023年10月25日起出生的嬰兒給予二萬元的現金獎勵,計劃為期三年。由10月25日開始,父母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獎勵金的申請。計劃所需撥款,須呈交立法會審批,如撥款獲得通過,獎勵金會在2024年第一季發放。
申領資格
符合領取獎勵金的資格是:
- 嬰兒須於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間在香港出生;及
- 在遞交申請時,父母其中一方必須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提交申請及時限
- 必須由父或母本人提交申請及領取現金獎勵(不能授權他人代為申請或領取);
- 父母應於嬰兒出生42日內,在為嬰兒辦理出生登記時申請獎勵金;如未能的話,也要在嬰兒出生當天起計6個曆月之內提交申請註1。
親身或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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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身辦理
在出生登記處親身辦理出生登記及申領出世紙時,合資格父母可就獎勵金一併作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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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申請(使用者須先登記成為「智方便+」的用戶)
入境處的網上辦理出生登記系統,附設申請表供合資格人士提供收款資料(包括收款人的本地個人名義戶口持有人姓名、戶口號碼及可接收短訊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
網上辦理出生登記請參閱 https://www.immd.gov.hk/ebirthreg。
常見問題
問 1 | 如果嬰兒在香港以外地方(海外或內地)出生,是否可獲發放有關現金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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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 不可以。為鼓勵香港市民在本地孕育新生命,嬰兒必須在香港出生,才可獲發有關現金獎勵。 |
問 2 | 如何申領新生嬰兒獎勵金? |
答 2 | 合資格父母可透過網上申請或在出生登記處親身辦理。 |
問 3 | 誰可透過網上申領新生嬰兒獎勵金? |
答 3 | 跟網上辦理出生登記的準則一致,相關條件可參閱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onlinebirthregistration.htm |
問 4 | 如何計算多胞胎的獎勵? |
答 4 | 現金獎勵是以每一名新生嬰兒計算。如出生的是雙胞胎,其父母可獲發總共4萬元的現金獎勵,如此類推。 |
問 5 | 新生嬰兒獎勵金何時發放? |
答 5 | 在2024年年初獲得立法會通過撥款後約一個月,政府便開始發放獎勵金。在之後收到的申請,如申請人填寫的銀行資料正確毋誤,獎勵金會在兩至三星期後發到申請人的有關銀行戶口。 |
查詢
致電2810 3568或電郵至newbornbabybonus@cspo.gov.hk。
註1 例子一:如嬰兒在2023年11月1日出生,現金獎勵申請須在2024年5月1日或之前遞交;例子二:如嬰兒在2023年12月31日出生,現金獎勵申請須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