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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支援  接踵而來  善用資源  同舟共濟

2020年5月17日

疫情對本港經濟和民生造成前所未有的衝擊,對基層和弱勢社群的影響尤甚。作為扶貧委員會主席,我十分關注他們在經濟逆境中的生活壓力。

《2020年撥款條例草案》三天前在立法會順利通過,相信廣大市民期待的,就是盡快得到預算案下發放的一萬元現金。我們會在6月底開始接受登記,7月內開始發放款項,大部分合資格的市民可於8月底前獲發款項。

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高齡津貼、傷殘津貼,以及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人士會獲發額外一個月金額,俗稱「出雙糧」,最快可於下(6)月中開始發放,受惠人數逾140萬人。1 此外,政府會為合資格房委會公屋租戶和合資格房協租戶代繳一個月租金。

除了財政預算案外,政府在過去一年接二連三推出紓困措施2 環環相扣,一脈相承,多項措施在未來數月接踵落實,涵蓋面之廣和深是史無前例,惠及超過數百萬名市民,當中不少為基層人士。

政府推出兩輪合共1,505億元撥款的「防疫抗疫基金」(基金)措施,全力支援在疫情中受創的界別及市民。各項措施已經推出,至今已動用超過185億元撥款,不少市民陸續收到資助。

基金同時為前線清潔及保安人員、司機(例如小巴司機、的士司機、校巴司機、學校私家小巴司機和保姆),以及建造業工人等提供現金資助,各個資助項目預計共惠及約90萬人次。

學習津貼對基層家庭非常重要。政府原先向在2019/20學年的幼稚園、小學和中學日校學生每人提供2,500元津貼。為進一步減輕家長在停課期間在教育開支的負擔,基金將款項增加1,000元至每人3,500元,惠及超過90萬名學生。津貼已陸續發放給家長,預計可於本月底前完成處理所有已收到的申請。

另外,政府將於下月底前開始分批向每個合資格在職家庭津貼(職津)住戶和設入息審查的學前和中小學學生資助住戶直接發放一筆過特別津貼,預計惠及約58 000個職津住戶及145 000個學生資助住戶。以一個符合領取特別津貼的職津四人家庭為例,若當中有兩名學兒童,將最多可獲6,400元特別津貼。

為減輕市民的交通費負擔,公共交通費用補貼計劃的每月公共交通開支水平會在7月至12月期間由400元暫時放寬至200元,預計約380萬名市民受惠。港鐵公司亦會提供六個月20%車費折扣,開支由政府以50:50配對方式承擔。

扶貧是政府的施政重點。除了上述一系列措施之外,扶貧委員會和關愛基金一直援助經濟上有困難而需要照顧的人士,並會在未來數月推出一系列紓困項目,當中包括:

  • 「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
    「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項目會向年滿18歲及來港定居未滿7年而有經濟需要的人士派發一萬元。項目的總撥款額為21億3,104萬元,預計可惠及約20萬人,最快可於9月接受申請。
  •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
    「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項目會向「N無人士」(即非公屋住戶和沒有領取綜援的低收入家庭)先後發放兩次生活津貼,預計可惠及約24萬2 650個住戶(約625 600人3。第一輪將於7月2日開始分階段接受申請;而第二輪申請則由2021年1月開始。2020/21年項目的總撥款額為25億6,591萬元。
  • 「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
    為期兩年的「為低收入劏房住戶改善家居援助計劃」,透過提供一筆過非現金資助的津貼4,為他們進行簡單家居改善/維修、購買傢俬及家用物品和滅蟲滅蝨服務,從而改善居住環境。計劃預計於下月底推行,約24 000個劏房住戶受惠。津貼額由1人住戶的8,500元到4人或以上住戶13,000元不等。
  • 進一步延續推行「為租住私人樓宇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住戶提供津貼」
    為紓緩綜援住戶在租金上升時面對的財政壓力,關愛基金以現行運作模式續推津貼援助項目,為期6個月至2020年10月,預計約有16 000戶受惠。

政府會繼續善用資源,全力以赴落實各項惠民措施,提供更全面、針對性和更到位的支援,紓解基層市民面對經濟困難。

前天,監警會向行政長官提交「關於2019年6月起《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及相關的警方行動」的專題審視報告。特區政府整體接納監警會提出的建議,並會由保安局局長成立專責小組認真研究和跟進。

報告公開之後,坊間又有人指控該報告「撐警」、「扶警」、為警方「漂白」。這些言論再次顯示某些立心不良的人,非要打撃警隊不可。事實上,過去十個月來,監警會作為法定獨立機構,各成員經過嚴謹、深入、客觀、詳細的審視,釐清了連串事件的事實真相,是其是,非其非,提出52項客觀而具建設性的建議。市民不應輕信網上流傳的片面及誤導性的訊息甚至虛假指控。我呼籲大家回歸理性,對報告作出公道及中肯的評價。

歸根究底,香港要向暴力說不!

 

 


1  我們正等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追溯至2020年2月1日起生效的綜援標準金額及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津貼金額。如獲財務委員會批准,有關金額亦適用於上述額外一個月金額。以下是一些例子:

  • 領取綜援的人士:一個月額外標準金額。以包括一名健全成人家長及兩名健全兒童的單親家庭為例, 總標準金額為每月7,235元;
  • 長者生活津貼:一個月額外金額,普通額為2,770元,高額為3,715元;
  • 傷殘津貼:一個月額外金額,普通額為1,835元,高額為3,670元;
  •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每月為1,435元;及
  • 以個人為申請單位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一個月額外款項金額則為300元至600元不等。

2  包括去年8月以來接連推出四輪紓困措施、去年10月的《施政報告》、今年1月公布的十項惠民新措施,加上2020至21年度的《財政預算案》,以及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

3  兩輪津貼的金額相同,按住戶人數的津貼金額為1人住戶4,500元、2人住戶9,000元、3人住戶12,500元、4人住戶14,500元及5人或以上住戶為15,500元。

4  非現金資助津貼上限為1人住戶8,500元、2人住戶10,000元、3人住戶11,500元、而4人或以上住戶則為1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