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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內會陷僵局 走出胡同刻不容緩

2019年12月8日

2019-2020立法年度(本立法年度)是本屆立法會任期内的最後一個立法年度,由現在至任期完結(即2020年7月)時間有限(只有七個多月),尚待審議的項目繁多。而政府對於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一直未能選出正、副主席對立法會事務的嚴重影響,更是十分關注。

內務委員會是立法會重要的「齒輪」,負責執行其憲制職能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為立法會會議作準備,並商議與立法會事務有關的事宜,包括負責監督處理法案的工作。

自今年十月起,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已舉行九次會議,經20多小時仍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令內務委員會完全「停擺」,不能正常運作,情況前所未見,絕不理想,令人深感遺憾。

立法會秘書處表示,內務委員會只會待完成正副主席選舉之後方能召開會議處理其職務。換句話說,內務委員會現階段 —

  • 不能就2019年施政報告致謝動議的辯論安排作決定;
  • 不可就政府提交的法案及附屬法例決定是否成立委員會審議;
  • 不可聽取法案委員會的報告,以便為法案恢復二讀辯論作出準備;以及
  • 不會聽取其轄下、研究附屬法例或政策事宜的小組委員會的報告。

雖然本立法年度自2019年10月16日開始至12月5日,立法會已通過三項政府法案1 ,但這些法案全是上年度已提交上立法會大會議程並原定於今年7月恢復二讀辯論的項目。

除了以上三項法案,政府已向立法會提交了18項法案,包括11項於上年度已首讀並正審議的法案,及七項於本年度首讀的法案。礙於目前內務委員會的困局,這七項法案在首讀後均停滯不前,未能決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員會以便進行審議;而其餘於上年度已首讀並正審議的11 項法案當中,至少五項已完成法案委員會審議,卻因內務委員會未選出正副主席而未能提交上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辯論。此外,政府計劃再向立法會提交14項法案。這些法案當中,不乏和經濟和民生息息相關的項目,例如改善樓宇消防安全;打擊無牌酒店及賓館;延長法定產假由現時十周增加至十四周等。

政府預期在本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即2020年7月),立法會可完成審議並通過上述共32項法案;否則,這些法案全部都會失效。如要在下屆立法會再次引入法案,便要重新開始走足議會程序,這對於議會、政府,以至全社會的時間和資源,都是一種浪費。因此,如果內務委員會持續停擺,所有政府、立法會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都會白費,嚴重影響經濟、社會及民生的發展。

我衷心希望立法會議員以務實的態度,不要讓政治凌駕公眾利益及市民福祉,突破困局,盡快選出內務委員會正副主席,讓立法會事務重回正軌,履行立法會在基本法下的憲制職能,讓各項草案得以推展。

此外,財務委員會(財委會)亦有許多急需處理的撥款建議,更有數以十計已就緒的撥款建議有待納入財委會的議程。其中不少是利民惠民的項目。事實上,政府自2019年8月中先後宣布的一系列減輕市民財政負擔和支援香港企業的紓困措拖,不少要財委會審批才可及早落實,以協助市民和中小企業渡過時艱。

本年度是今屆立法會的最後一年任期,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同時衷心希望議員能聚焦民生所需,有效利用會議時間,完成審議大量積壓的法案和撥款建議,以市民大眾的福祉為依歸。

本星期適逢是國際人權日。法治、人權、自由、司法獨立、包容、開放及多元是香港特區的核心價值,繁榮穩定是成功的基石,受到基本法明確及充分的保障。

根據美國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以及德國腓特烈•瑙曼自由基金會自由研究所(Liberales Institut ofthe Friedrich Naumann Foundation for Freedom)聯合發布的《2018年全球人類自由指數報告》,香港在人類自由指數世界排名第三。另外,根據世界經濟論壇《2019年度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司法獨立亞洲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八,這一切都顯示香港的傳統制度優勢多年來屹立不倒,我們要好好珍惜。

我熱切希望今日及往後的遊行及集會能夠和平有序理性地進行。


1立法會已通過《2019年稅務(修訂)(稅務寬免)條例草案》、《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及《2019年選舉法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