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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保障   打擊剝削

2018年1月28日

隨着社會的發展,愈來愈多家庭需要聘請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協助料理家務及照顧家中老幼。時至今日,在港工作的外傭已經由1975年的1350人大大增加至2008年的約18萬人,並在過去10年增加超過一倍至去年底的約37萬人。現時外傭人口約54%來自菲律賓,約43%來自印尼,其他來自印度、泰國、斯里蘭卡及巴基斯坦等地。

現時,外傭佔本港勞動力約百分之十,在本港服務超過28萬個家庭,對本地家庭以至香港經濟發展的貢獻毋庸置疑,尤其是協助釋放本地婦女的勞動力,讓女性投身就業市場,為經濟發展作出寶貴貢獻。

香港特區政府一直致力保障在港外傭的勞工權益。就此,將於下星期三(1月31日)恢復二讀辯論的《2017年僱傭(修訂)(第2號)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會是一個重要里程碑。

《條例草案》目的是加強規管職業介紹所,以保障求職者(包括外傭)的權利。《條例草案》的建議修訂,旨在提高濫收求職者佣金及無牌經營職業介紹所的罪行的最高刑罰、擴大濫收佣金罪行的適用範圍、就勞工處處長考慮拒絕發出或續發准予經辦職業介紹所的牌照、或將牌照撤銷的新理由訂定條文(例如持牌人的相關人士違犯了《僱傭條例》第XII部或根據《僱傭條例》第62條訂立的任何規例等),以及為勞工處處長發出關於職業介紹所的實務守則提供法律基礎。

在現行法例下,職業介紹所可向求職者收取的佣金不得超過其就職後第一個月工資的10%。任何人如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為回應社會就職業介紹所濫收求職者佣金的關注,政府建議大幅提高罰則至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即《僱傭條例》下最高的罰則水平。

此外,我們亦建議把濫收求職者佣金罪行的涵蓋範圍,擴展至持牌人之外的相關人士,包括管理層及受僱於職業介紹所的人員。這些建議通過後,將大大加強對濫收佣金罪行的阻嚇作用。

我相信《條例草案》是一個大突破,讓勞工處加強監管職業介紹所,大大加強對本地僱員、外傭以至僱主使用職業介紹所服務的保障。

勞工處一直嚴厲打擊不良職業介紹所違反《僱傭條例》和《職業介紹所規例》的行為。自2014年起,勞工處已增加人手加強巡查職業介紹所,由每年1300次增至1800次。勞工處亦與主要外傭來源國的駐港總領事館成立常設聯繫機制,亦與入境事務處及警務處緊密合作(例如舉行聯合調查行動),務求加強打擊不良職業介紹所。

我們也非常重視宣傳和教育,加強外傭對其勞工權益的認識。勞工處於2017年1月推出職業介紹所專題網站,讓求職者和僱主可便捷地取得與規管職業介紹所有關的資訊,包括查核職業介紹所是否持有有效牌照、瀏覽參考資料和刊物,以及勞工處就成功檢控、撤銷牌照/拒絕續牌而發出的新聞公報等。另外,網站設有「外籍家庭傭工專區」欄目,提供菲律賓語(他加祿語)、印尼語及泰文版本,讓外傭隨時瀏覽相關資訊。

外傭是我們的好幫手,其勞工權益更加不容忽視。我期望《條例草案》能得到立法會議員的支持和通過,以便修訂建議可於2月9日刊憲生效,加強保障外傭及本地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