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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内会陷僵局 走出胡同刻不容缓

2019年12月8日

2019-2020立法年度(本立法年度)是本届立法会任期内的最后一个立法年度,由现在至任期完结(即2020年7月)时间有限(只有七个多月),尚待审议的项目繁多。而政府对于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一直未能选出正、副主席对立法会事务的严重影响,更是十分关注。

内务委员会是立法会重要的「齿轮」,负责执行其宪制职能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为立法会会议作准备,并商议与立法会事务有关的事宜,包括负责监督处理法案的工作。

自今年十月起,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已举行九次会议,经20多小时仍未能选出正副主席,令内务委员会完全「停摆」,不能正常运作,情况前所未见,绝不理想,令人深感遗憾。

立法会秘书处表示,内务委员会只会待完成正副主席选举之后方能召开会议处理其职务。换句话说,内务委员会现阶段 —

  • 不能就2019年施政报告致谢动议的辩论安排作决定;
  • 不可就政府提交的法案及附属法例决定是否成立委员会审议;
  • 不可听取法案委员会的报告,以便为法案恢复二读辩论作出准备;以及
  • 不会听取其辖下、研究附属法例或政策事宜的小组委员会的报告。

虽然本立法年度自2019年10月16日开始至12月5日,立法会已通过三项政府法案1 ,但这些法案全是上年度已提交上立法会大会议程并原定于今年7月恢复二读辩论的项目。

除了以上三项法案,政府已向立法会提交了18项法案,包括11项于上年度已首读并正审议的法案,及七项于本年度首读的法案。碍于目前内务委员会的困局,这七项法案在首读后均停滞不前,未能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以便进行审议;而其余于上年度已首读并正审议的11 项法案当中,至少五项已完成法案委员会审议,却因内务委员会未选出正副主席而未能提交上立法会大会恢复二读辩论。此外,政府计划再向立法会提交14项法案。这些法案当中,不乏和经济和民生息息相关的项目,例如改善楼宇消防安全;打击无牌酒店及宾馆;延长法定产假由现时十周增加至十四周等。

政府预期在本届立法会任期完结前(即2020年7月),立法会可完成审议并通过上述共32项法案;否则,这些法案全部都会失效。如要在下届立法会再次引入法案,便要重新开始走足议会程序,这对于议会、政府,以至全社会的时间和资源,都是一种浪费。因此,如果内务委员会持续停摆,所有政府、立法会及各持分者在政策上下的功夫都会白费,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及民生的发展。

我衷心希望立法会议员以务实的态度,不要让政治凌驾公众利益及市民福祉,突破困局,尽快选出内务委员会正副主席,让立法会事务重回正轨,履行立法会在基本法下的宪制职能,让各项草案得以推展。

此外,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亦有许多急需处理的拨款建议,更有数以十计已就绪的拨款建议有待纳入财委会的议程。其中不少是利民惠民的项目。事实上,政府自2019年8月中先后宣布的一系列减轻市民财政负担和支援香港企业的纾困措拖,不少要财委会审批才可及早落实,以协助市民和中小企业渡过时艰。

本年度是今届立法会的最后一年任期,政府会全力配合立法会的审议工作,同时衷心希望议员能聚焦民生所需,有效利用会议时间,完成审议大量积压的法案和拨款建议,以市民大众的福祉为依归。

本星期适逢是国际人权日。法治、人权、自由、司法独立、包容、开放及多元是香港特区的核心价值,繁荣稳定是成功的基石,受到基本法明确及充分的保障。

根据美国卡托研究所(Cato Institute)、加拿大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以及德国腓特烈•瑙曼自由基金会自由研究所(Liberales Institut ofthe Friedrich Naumann Foundation for Freedom)联合发布的《2018年全球人类自由指数报告》,香港在人类自由指数世界排名第三。另外,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9年度全球竞争力报告》,香港的司法独立亚洲排名第二、全球排名第八,这一切都显示香港的传统制度优势多年来屹立不倒,我们要好好珍惜。

我热切希望今日及往后的游行及集会能够和平有序理性地进行。


1立法会已通过《2019年税务(修订)(税务宽免)条例草案》、《2019年司法人员(延展退休年龄)(修订)条例草案》及《2019年选举法例(杂项修订)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