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婴儿奖励金


概说
- 为鼓励市民生育婴儿,政府会向合资格的父母,就每名于2023年10月25日起出生的婴儿给予二万元的现金奖励,计划为期三年。由10月25日开始,父母在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及申领出世纸时,可同时提交奖励金的申请。计划所需拨款,须呈交立法会审批,如拨款获得通过,奖励金会在2024年第一季发放。
申领资格
符合领取奖励金的资格是:
- 婴儿须于2023年10月25日至2026年10月24日期间在香港出生;及
- 在递交申请时,父母其中一方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提交申请及时限
- 必须由父或母本人提交申请及领取现金奖励(不能授权他人代为申请或领取);
- 父母应于婴儿出生42日内,在为婴儿办理出生登记时申请奖励金;如未能的话,也要在婴儿出生当天起计6个历月之内提交申请注1。
亲身或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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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身办理
在出生登记处亲身办理出生登记及申领出世纸时,合资格父母可就奖励金一并作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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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请(使用者须先登记成为「智方便+」的用户)
入境处的网上办理出生登记系统,附设申请表供合资格人士提供收款资料(包括收款人的本地个人名义户口持有人姓名、户口号码及可接收短讯的本地联络电话号码)。
网上办理出生登记请参阅 https://www.immd.gov.hk/ebirthreg。
常见问题
问 1 | 如果婴儿在香港以外地方(海外或内地)出生,是否可获发放有关现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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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 | 不可以。为鼓励香港市民在本地孕育新生命,婴儿必须在香港出生,才可获发有关现金奖励。 |
问 2 | 如何申领新生婴儿奖励金? |
答 2 | 合资格父母可透过网上申请或在出生登记处亲身办理。 |
问 3 | 谁可透过网上申领新生婴儿奖励金? |
答 3 | 跟网上办理出生登记的准则一致,相关条件可参阅 https://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onlinebirthregistration.htm |
问 4 | 如何计算多胞胎的奖励? |
答 4 | 现金奖励是以每一名新生婴儿计算。如出生的是双胞胎,其父母可获发总共4万元的现金奖励,如此类推。 |
问 5 | 新生婴儿奖励金何时发放? |
答 5 | 在2024年年初获得立法会通过拨款后约一个月,政府便开始发放奖励金。在之后收到的申请,如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资料正确毋误,奖励金会在两至三星期后发到申请人的有关银行户口。 |
查询
致电2810 3568或电邮至newbornbabybonus@cspo.gov.hk。
注1 例子一:如婴儿在2023年11月1日出生,现金奖励申请须在2024年5月1日或之前递交;例子二:如婴儿在2023年12月31日出生,现金奖励申请须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递交。